答:艺术、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,还需参加所在省(市、区)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,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。我校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、体育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(市、区)级相应科类统考成绩,且考生的文化成绩、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(市、区)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学校认可各生源省(市、区)艺术类、体育类投档规则,按省(市、区)级艺术、体育平行志愿相应批次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,同分按省(市、区)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艺术类、体育类同分排序规则比较。若生源省(市、区)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没有具体录取规则要求,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,专业成绩相同时,依次比较文化成绩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。
重庆市2026年艺体类专业的投档录取排序原则:
重庆市2026年艺术本科批和体育本科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,依据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、一轮投档”的原则,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。投档排序位次在考生文化成绩、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,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科类确定。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则按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。
1.重庆市美术类、音乐类、舞蹈类、表演类、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综合成绩计算规则:综合成绩=文化成绩/750*300*50%+专业统考成绩*50%,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。同分排序规则: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,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,由高到低排序。
2.重庆市体育类本科专业综合成绩计算规则:综合成绩=文化成绩/750×100×40%+专业统考成绩×60%,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。同分排序规则: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,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,由高到低排序。